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221. |
102.01.10 |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所報「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第 9 條及「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日額型)」第6 條,修正建議乙案,修正如附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辦理。 |
行政規則 |
222. |
101.12.28 |
「人身保險要保書示範內容及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第 2 點及第 11 點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10255795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影本及修正對照表各 l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行政規則 |
223. |
101.12.28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一百九十七點,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102558061 號令修正,並自 102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各會員公司。 |
行政規則 |
224. |
101.12.24 |
關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議人壽保險業民國 101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之實際經驗死亡率如說明二乙案,同意備查,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查照辦理。 |
行政規則 |
225. |
101.12.18 |
有關配合 102 年 l 月 l 日施行「人身保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等措施,壽險業面臨之商品變更等行政作業面問題與建議作法乙案,請依附件所列處理原則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行政規則 |
226. |
101.12.12 |
因應 102 年 1 月 1 日起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調整,重申保險業不得以保費即將調漲作為宣傳或銷售訴求,並應加強落實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行政規則 |
227. |
101.11.27 |
為強化壽險業清償能力,壽險業應就有效契約之責任準備提出強化計畫,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
行政規則 |
228. |
101.11.06 |
所報彙整各會員公司執行「人壽保險業洗錢防制注意事項範本」第 2 點第 1 項第 1 款之辦理情形乙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
行政規則 |
229. |
101.09.19 |
有關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下稱新生兒篩檢)排除等待期間規範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於文到 1 個月內依說明事項完成相關商品部分變更,請查照。 |
行政規則 |
230. |
101.07.25 |
鑒於邇來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持續發酵,為維護投資型保險保戶之權益,茲重申保險業應確實依本會 99 年 2 月 6 日金管保品字第 09902520922 號函及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