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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 - 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821 筆

日期 標題 法規類別
451. 096.01.29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3 年 6 月 7 日台財證二字第 0930002505 號函,對證券商會計年度開始日在 95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之財務報告停止適用 行政規則
452. 095.12.29 修正證券商計算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風險係數表及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明細 申報表 行政規則
453. 095.12.26 所請認可成為辦理「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會計主管專業訓練課程之進修機構乙案 行政規則
454. 095.10.27 申證券商不得對投資人招攬、媒介、促銷或受託買賣中國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及大陸地區政府、公司在香港發行之有價證券 行政規則
455. 095.09.13 所請認可成為辦理「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會計主管專業訓練課程之進修機構乙案 行政規則
456. 095.09.01 (九○)台財證(二)字第○○六○六八號函及(九一)台財證(二)字第○○○五七九號函廢止 行政規則
457. 095.08.25 證券商經營股權衍生性商品交易業務而採實物交割者,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第 150 條規定上市有價證券買賣應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之限制 行政規則
458. 095.08.23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不得進行有價證券借貸 交易 行政規則
459. 095.08.23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 10 %之股東,不得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 5 條及「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6 條等規定,進行有價證券借貸交易,本會業於 95 年 8 月 23 日以金管證三字第 0950003988 號令發布施行,請轉知各上市、上櫃公司及所屬會員,請查照 行政規則
460. 095.08.22 證券經紀商受理客戶在同一證券經紀商之總分公司開戶及對帳單交付之相關規範 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