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暨相關申報表格
式業經本會於 96 年 3 月 16 日發布施行,請配合宣導,並轉知各上市
、上櫃公司,請 查照。
說 明:一、「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暨相關申報表格式(計 7 種),可至本會證券期貨局(
http://www.sfb.gov.tw) 查閱及下載。
二、請 貴公司(中心)依前揭規定暨相關解釋令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申報書格式內容,配合修改「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之程式設計,並轉知各上市、上櫃公司。
正 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