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131. |
097.06.13 |
保險法施行細則英 |
命令 |
132. |
097.03.31 |
所報擬自 97 年 4 月 1 日生效之人身保險業「再保險實務處理準則-顯著風險移轉」自 97 年 4 月 1 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133. |
096.12.07 |
函詢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之一第三項所稱之施行年度應由何年開始適用乙案 |
行政規則 |
134. |
096.07.26 |
中央信託局自 96 年 7 月 1 日起併入台灣銀行,人身保險業有經本會或前財政部所核定或同意以「台灣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及中央信託局」為參考標準(詳說明二),所訂定之契約或辦理相關業務者,自該日起,其中「中央信託局」文字均不適用 |
行政規則 |
135. |
096.07.03 |
「金融機構」指經依法核准收受存款之機構 |
行政規則 |
136. |
096.07.03 |
釋示保險法第 146 條第 3 項規定所稱「金融機構」之行政命令 |
行政規則 |
137. |
096.03.13 |
公告修正本會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項目 |
其 他 |
138. |
094.09.08 |
所詢金融控股公司發行之債券究屬金融債券抑或公司債乙事,復如說明 |
行政規則 |
139. |
113.09.12 |
廢/停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 |
行政規則 |
140. |
112.08.29 |
廢公告修正本會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