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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函詢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之一第三項所稱之施行年度應由何年開始適用乙案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一字第0960020375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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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有關  貴會函詢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之一第三項所稱之施行年度應由何
          年開始適用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  貴會 96 年 10 月 31 日(96)產字第 124  號函辦理。
          二、按旨揭條文第三項規定之「次一會計年度施行」,因所指「次一會計
              年度」係指 97 會計年度,而盈餘分配係屬會計年度結算後之事宜,
              故該規定係指自 98 年度分配 97 會計年度盈餘時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