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61. |
111.04.07 |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八五)台財證(一)第七三八三七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行政規則 |
62. |
111.02.10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O九一○一五三八五○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行政規則 |
63. |
111.01.28 |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英 |
命令 |
64. |
110.12.10 |
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
其 他 |
65. |
110.08.26 |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七七)台財證(二)第O九五九六號函、七十八年一月十七日(七八)台財證(二)第二四二四O號函及八十年十月四日(八O)台財證(二)第二五一O八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行政規則 |
66. |
110.04.15 |
公告本會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理上櫃公司及第一上櫃公司申報合併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或分割發行新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及減少資本案件(不包括同時申報增資發行新股之減少資本案件),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日實施。 |
其 他 |
67. |
110.04.15 |
公告本會委託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理上市公司、第一上市公司申報合併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或分割發行新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及減少資本案件(不包括同時申報增資發行新股之減少資本案件),及創新板上市公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申報首次股票公開發行(含併同申報之增資發行新股及無償配發新股)及初次上市前公開銷售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件,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日實施。 |
其 他 |
68. |
110.03.31 |
有關證券交易法第41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令 |
行政規則 |
69. |
110.03.31 |
有關證券交易法第41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令 |
行政規則 |
70. |
110.03.29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英 |
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