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八九)台
財證(一)第一四七二二號公告、八十九年九月十九日(八九)台財證(
一)第O三七七九號函、九十年六月十九日(九十)台財證(一)第一二
八五四七號公告及九十年七月十三日(九十)台財證(一)第一一四七七
一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9 年 3 月 14 日
(89)台財證(一)字第 14722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9 年 9 月 19 日
(89)台財證(一)字第 03779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6 月 19 日
(90)台財證(一)字第 128547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4.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7 月 13 日
(90)台財證(一)字第 114771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