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4 14:13

法規體系

保險局 - 人身保險目:422 筆

201. 102.07.25 為服務保戶,保險公司應主動關懷保險契約遭強制執行之保戶,倘保戶之保險金屬強制執行法第 122 條第 2 項為維持一己及共同生活親屬之生活所必需者,應即時使保戶瞭解得依強制執行法第 12 條規定,向法院聲請或聲明異議。保險業並應將上開強制執行法之救濟機制告知業務員瞭解,以服務有需要之保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行政規則
202. 102.07.19 有關本會 102 年 6 月 7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20015709 號函核示國內投資人透過投資型保單、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全權委託等管道投資境外基金資料,納入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之國內投資人投資金額占個別境外基金比率計算乙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行政規則
203. 102.07.18 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及保險業形象,茲重申保險業從業人員應尊重醫學專業,勿就醫療院所開立診斷證明資料內容提出不當要求。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相關會員公司切實辦理,並列入宣導,將宣導結果提報董事會(或外國保險業授權在我國境內代表該公司之負責人),並請 貴公會於 10 月底前彙整各公司宣導及改善情形報局。 行政規則
204. 102.07.10 貴分署所詢「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 3 點規定適用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其  他
205. 102.06.19 鑒於近來有民眾自立法委員辦事處陳情其保險費遭業務人員擅自挪用未誠實繳回公司、引發後續爭議等情事,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切實依「保險業授權代收保險費應注意事項」第 2 點第 2 項規定加強管理。請 查照。 其  他
206. 102.06.13 為促進微型保險之發展,普遍提供經濟弱勢民眾基本保險保障,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優予考量透過銀行通路推廣微型保險,俾善盡社會責任。請 查照。 行政規則
207. 102.06.11 有關 貴處函請本會就臺中市政府建議廢止保險公司以複利方式計算保單借款逾一年未繳付之利息表示意見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其  他
208. 102.06.06 關於 貴公會所報研訂「保險業基金通路報酬揭露原則及揭露格式(範本)」暨建議「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第 8 點對擬連結投資標的為「境外基金」以外之基金者之適用範圍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為轉知所屬會員。 行政規則
209. 102.06.04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適用實質課稅原則警語揭露之相關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2 年 6 月 4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202545341 號令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乙份;另旨揭令生效前,保險業亦應另以書面文件載明實質課稅原則警語內容交付要保人使其知悉,並登載於公司網站首頁專區,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行政規則
210. 102.05.29 茲為利年金保險之正常發展,如機構法人係基於規劃員工退休照顧考量,且依據現行法令或示範條款規定為員工或所屬成員投保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者,尚非屬本會 102 年 2 月 26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202542220 號函之限制範圍。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