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
2221. |
103.07.14 |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核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向特定人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從事於黃金、礦產、大宗物資等現貨商品之投資及衍生自前揭商品之期貨或選擇權交易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
2222. |
103.07.14 |
廢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54 條第 1 項規定,訂定私募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投資於未經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境外基金,該境外基金應符合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
2223. |
103.10.17 |
廢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規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期貨信託基金、反向型/槓桿型 ETF、商品 ETF、認購(售)權證、興櫃股票、參與憑證之相關事項。
|
行政規則
|
|
2224. |
103.07.31 |
廢依據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三十二條之一規定,訂定證券商申請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許可與許可證照之申請書、聲明書、案件檢查表、名冊等相關書件格式。
|
行政規則
|
|
2225. |
099.03.26 |
依據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發布投信投顧事業應遵守之相關規範
|
行政規則
|
|
2226. |
098.11.03 |
依證券交易法第 22 條之 2 第 1 項第 3 款函釋特定人資格
|
行政規則
|
|
2227. |
093.11.24 |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轉讓持股者,其股票之轉讓相關規定
|
行政規則
|
|
2228. |
098.09.22 |
廢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製作之分析報告、決定、執行紀錄及檢討報告書面文件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
行政規則
|
|
2229. |
096.05.03 |
函示應依該商品或服務之主要用途而定,不應就「投資型」之金融商品即逕認為投資行為,而無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乙案
|
行政規則
|
|
2230. |
095.08.23 |
函報「金融機構辦理警示帳戶聯防機制作業程序」乙案,准予備查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