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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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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1. |
104.01.21 |
依「證券交易法」第15條第3款規定,核准證券商得接受客戶委託辦理證券業務應付客戶交割款項投資貨幣市場之行紀業務相關規範,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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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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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2. |
104.01.21 |
證券商申請擔任「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之保管機構,應符合所列條件,並經本會核准,始得為之,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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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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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3. |
104.01.21 |
依「證券交易法」第45條第1項但書規定,訂定核准證券商得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擔任創始機構相關規範,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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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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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 |
104.01.21 |
廢依「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訂定證券商轉投資證券、期貨、金融及其他事業之相關規範,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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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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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 |
104.01.21 |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1條之4規定,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及從事避險目的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如其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連續三個月低於150%者,或從事非避險目的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如其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連續三個月低於200%者,僅得出售或結清其持有部位,不得再行買賣或交易,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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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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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6. |
104.01.21 |
有關證券交易法第15條第3款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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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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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7. |
104.01.21 |
證券商辦理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其款項管理辦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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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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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8. |
104.01.20 |
有關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應向本會申報內部稽核相關資料及內容如說明事項,請 查照並依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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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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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9. |
104.01.20 |
為配合 103 年 6 月 4 日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有關「保險業不得
行使對被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之表決權」之修正事宜,請轉知各會
員公司於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行使相關表決權時,可善加運用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電子投票系統,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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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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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
104.01.16 |
配合 OBU 及 OSU 相關規範,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 OBU 或 OSU 銷售含新臺幣之多幣別基金之外幣級別,募集發行應遵循之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並應依下列事項辦理,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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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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