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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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
096.01.04 |
廢/停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時,不得徵取該金融機構自身出售之不良債權為質物之擔保,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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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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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
096.01.04 |
廢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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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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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
096.01.04 |
金融機構將信用卡、現金卡及消費性信用貸款以外之不良債權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後,經買賣雙方合意者,得接受資產管理公司委託辦理原出售債權之催收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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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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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
096.01.09 |
廢「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所稱「主管機關指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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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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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
096.01.11 |
廢止本會九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金管銀(五)字第○九五五○○○一五三○號及九十五年三月二十日金管銀(五)字第○九五五○○○一一四○號令等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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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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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
096.01.11 |
為應「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發布實施,茲檢討補充相關函示適用規定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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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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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
096.01.11 |
所報「防杜人頭帳戶範本」草案,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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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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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
096.01.12 |
檢送 95 年 12 月 12 日召開研商「警示帳戶聯防機制」執行及返還詐騙款項之問題等事宜會議研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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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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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
096.01.12 |
未經持卡人同意即發給附加其他功能之卡片乙案,請轉知所有金融機構,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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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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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
096.01.12 |
廢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向國內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借款限供支付國內有價證券交割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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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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