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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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106.12.07 |
為降低消費者藉由濫用緊急救護資源獲取商業保險給付之情形,請貴公會
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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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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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102.12.02 |
為促進醫療保險商品之良性發展,並強化保險業之清償能力,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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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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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102.06.13 |
為促進微型保險之發展,普遍提供經濟弱勢民眾基本保險保障,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優予考量透過銀行通路推廣微型保險,俾善盡社會責任。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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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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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103.01.23 |
為保障保險消費者權益,並維護保險業形象,嚴禁保險從業人員以自殺理賠為訴求招攬保險,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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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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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102.07.25 |
為服務保戶,保險公司應主動關懷保險契約遭強制執行之保戶,倘保戶之保險金屬強制執行法第 122 條第 2 項為維持一己及共同生活親屬之生活所必需者,應即時使保戶瞭解得依強制執行法第 12 條規定,向法院聲請或聲明異議。保險業並應將上開強制執行法之救濟機制告知業務員瞭解,以服務有需要之保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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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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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096.09.17 |
為使團體保險之保戶得明確瞭解其權利義務,請於保險證中載明重要之權利義務事項及受益人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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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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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101.06.01 |
為使社會大眾能經由單一入口網站瞭解保險業營運情形,加強資訊透明度,本會業以 101 年 6 月 1 日金管保理字第 10102072671 號令指定本會保險局「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系統刊登除各項保險商品說明文件外,餘各類應予揭露事項之登載系統,並自 101 年 6 月 1 日生效。檢送上令影本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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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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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106.08.25 |
為因應醫療技術進步並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充分發揮保險之保障功能,有關保險公司承保健康保險之醫療住院或手術部分,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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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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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107.09.26 |
為因應醫療技術進步並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充分發揮保險之保障功能,有關保險公司承保健康保險之醫療手術部分,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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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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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110.03.31 |
為因應美國保險監理官協會(NAIC)新頒訂適用變額年金保險商品準備金提存規範(VM-21) ,請轉知會員公司依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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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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