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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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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105.07.01 |
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及保險業形象,茲重申保險業從業人員應尊重醫學專
業,勿就醫療院所開立診斷證明資料內容提出不當要求,請查照並轉知所
屬相關會員公司切實辦理,並列入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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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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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101.06.05 |
為維護保戶權益,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於辦理手術保險金之協議給付時,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立同意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以杜爭議,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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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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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102.10.29 |
為維護保戶權益,各壽險公司銷售之投資型保險商品如有連結基金,或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方式辦理之全權委託帳戶等投資標的,其所搭配之配息機制或收益分配機制如有可能涉及本金者,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依說明二、三強化相關資訊揭露事宜。請 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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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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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107.10.04 |
為維護人身保險商品保障本質,避免淪為機構法人資金運用工具,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確依說明事項辦理,並於文到 2 週內研議修正相關自律規範到會,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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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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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103.10.08 |
廢/停為處理兩岸保險往來,有關國內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公證人公司及國內保險周邊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事宜,請 查照並轉知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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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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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102.02.26 |
為符合保險法第 16 條第 4 款規定,保險業應不得受理任何機構法人以該條款保險利益為其董(理)事、重要職員投保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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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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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101.11.27 |
為強化壽險業清償能力,壽險業應就有效契約之責任準備提出強化計畫,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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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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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108.03.27 |
廢/停為強化國人保險保障,修正「小額終老保險商品相關規範」如附件,並自 108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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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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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102.02.05 |
為強化保險業內部稽核查核項目之周延性及內部控制處理程序之有效性,請督促並轉知所屬會員應於本會增訂、修正發布保險法令或重要函釋(示)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其納入內部控制作業,並納為內部查核項目且辦理查核。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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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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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101.02.04 |
廢/停為強化保險業內部控制處理制度及內部稽核,依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保險業內部稽核單位應至少每年辦理一次專案查核,並作成內部稽核報告函送主管機關備查,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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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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