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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保險局 - 保險業管理目 900 筆

日期 標題 法規類別
541. 102.03.20 所詢保險業分支機構負責人應具備資格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行政規則
542. 102.03.05 本會修正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應執行條文 2.3.2,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5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202502111 號令發布。檢附發布令及附件各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行政規則
543. 102.03.05 有關本會於 102 年 3 月 5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202502111 號令發布修正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應執行條文 2.3.2 之審視標準乙案,請依後附內容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行政規則
544. 102.03.05 所報「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及其問答手冊之建議修正內容,請依後附內容轉知各會員公司應切實遵照辦理,並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請 查照。 行政規則
545. 102.03.04 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所報保險業務員對外使用名稱建議乙案,核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行政規則
546. 101.10.09 關於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3.2.1 審視標準之佐證資料第 2 點「董事會會議紀錄應記載『所有董事皆清楚瞭解所報風險管理相關提案之內容』」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得依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1 年 8 月 3 日壽會博字第 101084970 號函(如附件)所報建議方式辦理,請查照 行政規則
547. 101.09.03 保險業辦理無自用住宅者購買自用住宅放款要點 行政規則
548. 101.08.30 重申保險業及所屬保險業務員不得招攬或推介未經本會核准之國外金融商品(包含國外保單貼現商品),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確實遵照辦理。 行政規則
549. 101.08.28 訂定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並自 101.08.24 生效 行政規則
550. 101.06.29 邇來部分保險業於銷售保險商品時有提供禮券或贈品等各式促銷手段吸引消費者投保,如有以依據保險費金額多寡作為提供禮券或贈品條件之行為者,將涉及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3 條所定錯價、放佣情事,請轉知所屬會員不得有上述行為;如經查核屬實,本會將依保險法第 149 條第 1 項規定嚴予議處。請 查照。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