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 131. |
104.11.16 |
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理發行人及外國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司債(不含交換公司債)案件,自104年11月16日實施 |
其 他 |
| 132. |
104.04.15 |
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項目 |
其 他 |
| 133. |
103.10.27 |
公告本會委託臺灣證券交易所受理發行人及外國發行人(第一上市)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市公開銷售案件,與外國發行人(第一上市)申報首次股票公開發行案件,並自103年11月1日實施。 |
其 他 |
| 134. |
103.10.27 |
公告本會委託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理發行人及外國發行人(登錄興櫃及第一上櫃)申報首次股票公開發行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櫃公開銷售案件,並自103年11月1日實施。 |
其 他 |
| 135. |
103.10.27 |
配合103年10月24日修正發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修正前開處理準則規定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 |
行政規則 |
| 136. |
103.10.27 |
配合103年10月24日修正發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增訂前開處理準則規定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案件檢查表」。 |
行政規則 |
| 137. |
103.06.26 |
發布本國發行人申報發行外幣計價債券及外國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司債,除銷售對象僅限專業投資人者外,應檢附中文公開說明書之令。英 |
行政規則 |
| 138. |
103.04.01 |
放寬因股份轉換而上市(櫃)之新設公司得延後設置獨立董事之規定。英 |
行政規則 |
| 139. |
103.04.01 |
放寬具獨立職能監察人得選任獨立董事之規定。英 |
行政規則 |
| 140. |
102.12.31 |
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英 |
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