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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6 22:29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 - 證券商及證券交易:872 筆

471. 094.12.15 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申報書件格式 其  他
472. 094.11.28 發行人委託外國機構擔任風險管理機構或發行人屬外國機構者,於國內發行認購 (售) 權證所收取之權利金,得以新臺幣直接轉入其避險機構 行政規則
473. 094.10.26 證券商受讓或讓與證券金融事業之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應先報經本會核准 行政規則
474. 094.10.07 自 95 年 2 月申報 95 年 1 月份會計科目月計表及資本適足比率起適用修正之「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行政規則
475. 094.10.03 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每月終了後 10 日內應編具月報之格式及內容 行政規則
476. 094.08.25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應募取得私募股票,無證券交易法第 157 條規定之適用 行政規則
477. 094.08.23 投信事業與保管機構因股份轉換股份或合併等因素成為屬於金控子公 司或互為關係企業,所經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於三年內調整至符合規定 行政規則
478. 094.08.16 「申購有價證券代收付專戶」,屬證券商依法令於金融機構所開設之存放客戶款項專戶 行政規則
479. 094.08.10 同意推薦證券商得繼續持有擬赴外國證券交易市場交易而終止興櫃櫃檯買賣之興櫃股票,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行政規則
480. 094.08.04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十三條所稱「本會指定之資訊傳輸系統」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