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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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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1. |
104.05.26 |
為保障投資人權益,請轉知會員公司及其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人員之獎酬,應確實遵循基金通路報酬之相關規範,避免銷售業績直接連結至報酬而影響銷售行為的專業性及中立性,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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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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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 |
102.06.24 |
為保障投資人權益,請 貴公會依說明事項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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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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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3. |
096.05.28 |
為便於消費者充分了解金融機構各項業務之定型化契約,請依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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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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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4. |
102.07.25 |
為服務保戶,保險公司應主動關懷保險契約遭強制執行之保戶,倘保戶之保險金屬強制執行法第 122 條第 2 項為維持一己及共同生活親屬之生活所必需者,應即時使保戶瞭解得依強制執行法第 12 條規定,向法院聲請或聲明異議。保險業並應將上開強制執行法之救濟機制告知業務員瞭解,以服務有需要之保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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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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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5. |
101.06.01 |
為定期掌握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10% 之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每月持股變動與出質情形,本會業以 101 年 6 月 1 日金管保理字第 10102072673 號令指定本會保險局「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系統為各該資料之傳輸申報系統,並自 101 年 6 月 1 日生效。檢附上令影本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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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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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6. |
100.11.21 |
為協助金融機構儲備未來因應景氣反轉時之健全經營能力,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應以備抵呆帳占總放款比率(下稱放款覆蓋率)達 1%以上為目標,請 查照轉知會員機構依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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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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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7. |
096.10.25 |
廢為其海外外籍員工處理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名義,以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之資格,檢具相關書件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投資專戶登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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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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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8. |
096.09.28 |
廢為其海外外籍員工處理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名義,以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之資格,檢具相關書件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投資專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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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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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9. |
096.09.17 |
為使團體保險之保戶得明確瞭解其權利義務,請於保險證中載明重要之權利義務事項及受益人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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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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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0. |
103.08.12 |
為使政府接管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順利進行,請轉知會員公司確實督導所屬業務員及各招攬行銷體系,不得散播有關接管問題之不當言論或藉此為招攬行為,以共同維護市場安定力量。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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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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