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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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101.06.22 |
廢修正個人傷害保險主契約第一類職業類別之意外死亡發生率(含全殘)之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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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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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101.05.29 |
廢修正提存一年期團體人壽保險單各種準備金所依據之最低保費收入所採之預定危險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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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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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099.02.12 |
旅行平安保險單示範條款英
原名稱:旅行平安保險示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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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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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096.06.25 |
核保專業,就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財務、健康狀況等各項核保因素予以綜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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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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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097.10.13 |
核釋「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八十七點之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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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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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102.06.04 |
廢核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有關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商品死亡或年金給付適用實質課稅原則警語揭露之相關規定,自 102 年 7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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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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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103.03.21 |
廢核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9 條第 3 項第 13 款規定,有關人身保險業採公允價值模式衡量者於選用時之保險負債評估規範,自 103 年 1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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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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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
110.06.11 |
核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保險業人員兼任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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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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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
103.05.09 |
茲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人身保險業依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投資型保險商品之連結投資標的異動免適用保險商品審查程序之內容及範圍」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之部分變更者,免採行「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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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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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102.05.29 |
茲為利年金保險之正常發展,如機構法人係基於規劃員工退休照顧考量,且依據現行法令或示範條款規定為員工或所屬成員投保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者,尚非屬本會 102 年 2 月 26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202542220 號函之限制範圍。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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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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