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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八十七點之一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0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二字第09702524741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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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釋「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八十七點之一規定:「非保證續
          保之個人健康保險,應於要保書、銷售文件(包含規劃建議書、簡介及廣
          告文宣等文書)、保險單首頁及保險單條款中標示『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
          續保之健康保險』,前述字體應不小於其他說明內容字體並應以鮮明字體
          印刷。」,其所稱「非保證續保之個人健康保險」係指一年期非保證續保
          之個人健康保險,保險業並得依其商品特性將前述標示文字調整為「本保
          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