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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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
103.02.19 |
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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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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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
103.01.17 |
所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17 條第 2 款規定所稱「總額」之意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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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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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
102.12.27 |
有關部分投信業者所詢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相關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並 請貴公會轉知各投信會員公司知悉,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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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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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
102.12.18 |
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施行,請依說明二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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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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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
102.11.04 |
所報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13 條第 3 項及第 45 條第 1 項規定有關「即時」公告或通知之時點乙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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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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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
102.10.30 |
廢放寬主要投資地非以亞洲及大洋洲地區為主之基金,投信公司得將投資於亞洲及大洋洲區域之海外投資業務複委託第3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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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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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
102.10.21 |
廢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資產投資於期貨信託基金、放空型ETF、商品ETF、槓桿型ETF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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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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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
102.10.21 |
放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指數型基金符合本會所定條件者,投資於有價證券之比率,得超過成分證券占該指數之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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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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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
102.10.21 |
廢止本會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金管證四字第○九七○○四九六○九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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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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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
102.10.21 |
廢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所稱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達一定等級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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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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