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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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093.07.01 |
金融交易監視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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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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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100.02.10 |
所詢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 20 條第 3 項規定所稱「中華民國境內負責人」是否包括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實際負責辦理境外結構型商品業務之財富管理業務負責人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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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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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105.02.02 |
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4 條第 2 項授權發布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 日以金管法字第 10400555610 號令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及修正對照表影本各 1 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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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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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108.01.23 |
廢依據「財團法人法」第9條及第19條第3項第6款規定,本法第9條第1項規定所稱財團法人捐助財產之最低總額為新臺幣三千萬元;同條第2項所稱捐助財產現金總額之比率為不低於90%,自108年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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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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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05.02.02 |
廢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第2項規定,訂定專業投資機構範圍及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條件,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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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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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106.12.06 |
廢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第2項規定,訂定專業投資機構及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條件,自10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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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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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104.05.12 |
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2第2項規定所稱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之類型,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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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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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109.08.21 |
依財團法人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財團法人設立許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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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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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094.08.22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締結行政和解契約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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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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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098.03.19 |
廢/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法令申請解釋案件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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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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