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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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1. |
101.06.01 |
為使社會大眾能經由單一入口網站瞭解保險業營運情形,加強資訊透明度,本會業以 101 年 6 月 1 日金管保理字第 10102072671 號令指定本會保險局「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系統刊登除各項保險商品說明文件外,餘各類應予揭露事項之登載系統,並自 101 年 6 月 1 日生效。檢送上令影本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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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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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2. |
101.12.28 |
為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票券商、信託業等已公開發行之銀行業之董事會能掌握年度稽核計畫內容,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於擬定年度稽核計畫時,應依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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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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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3. |
099.03.10 |
為使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善盡責任,請轉知並督促所屬會員,從事人身保險之招攬時,應就附約之性質、保險期間、是否保證續保、主附約效力相互影響等充分說明,且不得以不實之承諾保證續保方式招攬,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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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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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4. |
107.09.07 |
為使保險業務員得隨時閱覽所屬公司就保險業務員招攬行為所定獎懲辦法,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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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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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5. |
103.08.12 |
為使政府接管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順利進行,請轉知會員公司確實督導所屬業務員及各招攬行銷體系,不得散播有關接管問題之不當言論或藉此為招攬行為,以共同維護市場安定力量。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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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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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6. |
103.08.12 |
為使政府接管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順利進行,請轉知會員公司確實督導所屬業務員及各招攬行銷體系,不得散播有關接管問題之不當言論或藉此為招攬行為,以共同維護市場安定力量。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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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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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7. |
096.09.17 |
為使團體保險之保戶得明確瞭解其權利義務,請於保險證中載明重要之權利義務事項及受益人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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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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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8. |
096.09.28 |
廢為其海外外籍員工處理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名義,以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之資格,檢具相關書件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投資專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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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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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9. |
096.10.25 |
廢為其海外外籍員工處理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名義,以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之資格,檢具相關書件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投資專戶登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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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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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0. |
100.11.21 |
為協助金融機構儲備未來因應景氣反轉時之健全經營能力,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應以備抵呆帳占總放款比率(下稱放款覆蓋率)達 1%以上為目標,請 查照轉知會員機構依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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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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