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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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 |
101.01.07 |
所報為協助企業募集資金及上市(櫃),建議延長已生效募資案件之募集期間及放寬重新申報期間限制等措施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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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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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 |
101.01.10 |
人身保險業自 101 年 7 月 1 日起新銷售之人壽保險單,計提責任準備金之生命表應以「臺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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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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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 |
101.01.10 |
廢修正「人身保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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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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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 |
101.01.10 |
有關強化境外基金充分瞭解產品 Know Your Product(KYP) 與銷售通路管理措施乙案,請將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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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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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 |
101.01.10 |
本會 99 年 12 月 30 日金管證投字第 0990069692 號令二(一)5 規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海外投資複委任受託管理機構之主管機關應與本會簽訂證券監理資訊交換與合作文件,所稱文件包含「國際證券管理機構多邊諮商、合作與資訊交換瞭解備忘錄」(IOSCO MMOU),請 查照並轉知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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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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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 |
101.01.10 |
訂定強化境外基金充分瞭解產品與銷售通路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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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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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 |
101.01.11 |
核釋「銀行法」第 12 條之 1、第 12 條之 2 規定相關疑義及應遵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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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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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
101.01.13 |
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間從事投資結構型商品交易尚非屬「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3 項規定屬「具有市場牌告、公開市價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而得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作業規範辦理之項目,上開商品交易仍應確實依上開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1 項踐行提報董事會重度決議等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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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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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
101.01.16 |
廢放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證券商間董事、監察人相互兼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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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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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
101.01.16 |
廢訂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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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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