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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報為協助企業募集資金及上市(櫃),建議延長已生效募資案件之募集期間及放寬重新申報期間限制等措施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1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000062938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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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復 貴公會 100 年 12 月 16 日中證商電子第 1000002579 號函。
二、旨揭建議,同意放寬 100 年度申報募資案件自行撤回或申報生效募
資案件,經本會廢止後重新申報之期間,不受自行撤回或經本會廢止
後三個月內不得辦理募集發行現金增資或轉換公司債案件之限制,請
轉知所屬會員。
三、至建議延長募資案件募集期間及上市(櫃)案件之掛牌期間至 9 個
月乙節,暫予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