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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業自 101 年 7 月 1 日起新銷售之人壽保險單,計提責任準備金之生命表應以「臺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0102500605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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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身保險業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新銷售之人壽保險單,計提責任
              準備金之生命表應以「臺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
          二、附「臺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