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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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
107.10.02 |
為強化臺灣地區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公證人公司對於大陸地區分公司、子公司及參股大陸地區保險相關機構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管制機制,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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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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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
099.10.26 |
為符合保險對價原則,保險公司不得以「免費」或「贈送」等話術行銷、廣告或作為銷售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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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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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
105.04.25 |
為處理兩岸保險往來,有關國內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
司、保險公證人公司及國內保險周邊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
協議事宜,請查照並轉知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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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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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
109.04.21 |
為提升保險公司對投保投資型保單保戶權益之維護,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自即日起應確實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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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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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
100.01.18 |
為提升保險商品廣告品質並減少消費爭議,自即日起,保險商品廣告代言
人若有解釋保險商品內容或保單條款之行為(如口述承保範圍、保險金給
付條件或金額、保費負擔等),須具備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始得辦理,所
屬公司並應依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嚴加管理並就其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
依法負連帶責任,現行廣告代言人如有不符資格者應於文到 6 個月內調
整之,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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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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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 |
107.10.09 |
為提升保險業可疑交易辨識效能與申報品質,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辦理,並請保險業聯合工作小組研議增訂可疑交易監控態樣及檢討修正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最佳實務指引內容,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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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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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 |
106.09.27 |
為提升業者之資安防護意識與資安專業職能,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加強人員之資安教育訓練,並請貴公會於 106 年 12 月 15 日前彙整所轄會員於本(106)年度之受訓情形到局,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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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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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 |
108.01.14 |
為提供身心障礙者妥適之金融友善措施,請轉知所屬會員針對新進從業人員應接受身心障礙者金融友善教育訓練,併請於文到後 3 個月內綜整所屬會員教育訓練計畫函報本會,以及於 108 年底前續報所屬會員截至 108 年 11 月之辦理情形,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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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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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 |
095.11.27 |
為期保險業者善盡保護消費者權益之責並於行銷保險商品時加強對保單相關附加費用資訊之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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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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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 |
096.07.03 |
為期保險業資金合理運用,維護保戶權益,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交易之規範,已納入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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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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