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為提升業者之資安防護意識與資安專業職能,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加強
人員之資安教育訓練,並請貴公會於 106 年 12 月 15 日前彙整所轄會
員於本(106) 年度之受訓情形到局,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本會 106 年度資通安全管理會報第 1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利業者培訓資安人才,本局已函請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規劃
辦理資安人才培訓課程,俾增加相關人員受訓管道,併予敘明。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
會(代表人許○通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鄭
○人先生)
副 本:本局綜合監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