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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提升業者之資安防護意識與資安專業職能,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加強人員之資安教育訓練,並請貴公會於 106 年 12 月 15 日前彙整所轄會員於本(106)年度之受訓情形到局,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9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綜)字第10602563724號書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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