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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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
101.11.30 |
廢訂定人身保險業依「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2 條第 4 項規定提列之特別準備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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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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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
101.11.27 |
為強化壽險業清償能力,壽險業應就有效契約之責任準備提出強化計畫,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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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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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
101.11.09 |
廢修正「人身保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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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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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
101.11.09 |
廢修正本會九十四年五月十一日金管保一字第○九四○二○二七六八一號令附件所列個人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意外死亡及殘廢標準費率表,以及個人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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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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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
101.11.06 |
所報彙整各會員公司執行「人壽保險業洗錢防制注意事項範本」第 2 點第 1 項第 1 款之辦理情形乙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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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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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
101.09.19 |
有關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下稱新生兒篩檢)排除等待期間規範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於文到 1 個月內依說明事項完成相關商品部分變更,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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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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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
101.07.25 |
鑒於邇來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持續發酵,為維護投資型保險保戶之權益,茲重申保險業應確實依本會 99 年 2 月 6 日金管保品字第 09902520922 號函及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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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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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
101.07.23 |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所報「團體人身保險批註條款免適用保險商品審查程序之內容及範圍」及其相關配套措施乙案,依說明二修正後准予照辦,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確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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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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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
101.07.23 |
團體人身保險批註條款免適用保險商品審查程序之內容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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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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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
101.07.19 |
所詢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境外基金應辦理充分瞭解產品相關作業規範(下稱作業規範)之適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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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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