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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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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102.01.25 |
修正一百零一年度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暨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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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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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101.07.13 |
修正一百零一年上半年度適用之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暨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並自 101.07.01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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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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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109.10.29 |
廢個人傷害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費率結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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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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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113.04.26 |
個人傷害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費率結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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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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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113.04.26 |
個人投保旅行平安保險相關給付標準費率表及相關規定之解釋令,本會業於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26 日以金管保財字 1130490829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及附件等影本 1 份;另保險業就 113 年 6 月底前預收保費且於 113 年 7 月 1 日後生效之旅行平安保險保單,得採退還溢繳保費或彈性調整保額等方式以為因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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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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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109.03.23 |
值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緊急之際,屢有民眾或保險業務員陳情此時辦理大型聚會,恐增加群體感染之風險,成為防疫漏洞,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於疫情期間,應審慎考量暫停辦理相關大型聚會,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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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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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108.11.08 |
重申為避免發生個人資料外洩致民眾權益受損之情事,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就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應切實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及資料安全維護工作,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保險法第 177 條之 l 第 2項所定本人書面同意方式、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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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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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101.11.13 |
重申保險業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 9 條及第 10 條第 2 項辦理再保險及簽單保險業務,應先依同辦第 12 條規定申請許可,請轉知所屬會員應確實依規定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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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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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101.11.23 |
廢訂定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並自 101.11.19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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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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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102.08.29 |
廢訂定保險業得依據「保險法」第146條第1項第8款規定,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之相關規定,自發布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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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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