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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 - 期貨法規:507 筆

301. 096.06.25 修正「華僑及外國人從事國內期貨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行政規則
302. 096.05.24 期貨商應向期貨交易人收足期貨交易保證金,始得接受期貨交易委託 行政規則
303. 096.04.12 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其  他
304. 096.04.11 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者辦理電子方式填具買賣委託書規定 行政規則
305. 095.12.28 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其  他
306. 095.12.26 期貨商經由國外交易所電腦交易系統受託進行國外期貨交易或從事期貨轉現貨交易,所應辦理事項如說明 行政規則
307. 095.12.15 「華僑及外國人從事國內期貨交易應行注意事項」修正 行政規則
308. 095.12.12 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其  他
309. 095.12.08 得於新加坡交易所交易之摩根臺股指數期貨契約商品自 95 年 12 月 11 日起延長盤後交易時段至 22 時 55 分 行政規則
310. 095.11.17 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