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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9.11 22:46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 - 投信投顧業:552 筆

251. 104.03.09 所詢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 19 條第 2 項第 5 款之適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行政規則
252. 104.02.04 檢送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內容如附,請轉知總代理人並請其轉達境外基金機構配合辦理。 行政規則
253. 104.01.16 配合 OBU 及 OSU 相關規範,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 OBU 或 OSU 銷售含新臺幣之多幣別基金之外幣級別,募集發行應遵循之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並應依下列事項辦理,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行政規則
254. 103.11.26 有關本會修正國內投資人投資個別境外基金金額之比率上限乙案,請將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請 查照。 行政規則
255. 103.10.23 開放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對一般理財網站業者提供網站功能規劃及設計之建議與諮詢服務,並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行政規則
256. 103.10.17 公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種類及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其  他
257. 103.10.17 配合本會 103 年 10 月 17 日發布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之令,請依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遵循辦理。 行政規則
258. 103.09.29 請 貴公會提醒及轉知所屬會員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修正,依規定應於施行前 30 日公告及通知受益人者,銷售機構亦應配合前述規定辦理,並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加強督促所屬基金之銷售機構確實遵守。 行政規則
259. 103.08.27 有關檢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下稱投信事業)募集發行組合型基金投資所屬集團管理之基金,其經理費收取之合理性乙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行政規則
260. 103.08.21 核准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開設外幣存款帳戶以公司資本淨值百分之三十為限。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