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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2 23:53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 - 投信投顧業:547 筆

231. 104.08.11 請貴公會依說明內容對所屬會員公司加強宣導,以避免違規情事發生,請查照。 行政規則
232. 104.07.16 公告境外基金機構於國內私募境外基金之申報程序及申報書件,指定受理申報機構為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並自即日生效。 其  他
233. 104.06.12 檢附「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問答集」,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行政規則
234. 104.06.01 為鼓勵我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提升國內資產管理人才與技術,擴大資產管理規模並朝向國際化發展,本會訂定「鼓勵投信躍進計畫」,請將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請查照。 行政規則
235. 104.05.26 為保障投資人權益,請轉知會員公司及其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人員之獎酬,應確實遵循基金通路報酬之相關規範,避免銷售業績直接連結至報酬而影響銷售行為的專業性及中立性,請查照。 行政規則
236. 104.05.25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7條第1項規定之令 行政規則
237. 104.05.25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19條之1規定之令 行政規則
238. 104.05.06 所詢多幣別基金將外幣計價級別資金對基金投資組合之管理貨幣進行遠期外匯避險交易之避險操作問題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行政規則
239. 104.04.27 有關貴公會研訂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風險防制計畫執行方法之建議參考方案」乙案,原則同意,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行政規則
240. 104.04.24 重申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及銷售機構不得有規避國人投資境外基金之金額比率限額規定之情事,若經查核發現,將予從重處分。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