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
093.12.06 |
廢/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自有資金購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條件及一定比率 |
行政規則 |
232. |
093.11.24 |
廢/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相關規範 |
行政規則 |
233. |
093.11.24 |
廢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投資國內之債券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衍生自倫敦銀行間拆款利率之證券相關商品避險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
其 他 |
234. |
093.11.22 |
廢/停查核報告所記載之「重要查核說明」內容 |
行政規則 |
235. |
093.11.22 |
廢/停查核報告所記載之「重要查核說明」內容 |
行政規則 |
236. |
093.11.19 |
廢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相關人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中所稱「專業投資機構」及「其工作項目」之範圍 |
其 他 |
237. |
093.11.18 |
廢/停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保本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
行政規則 |
238. |
093.11.17 |
廢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外國有價證券投資推介顧問業務,應填具之申請書格式 |
其 他 |
239. |
093.11.15 |
廢/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得投資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本會公告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REITs) 或其他封閉式基金 |
行政規則 |
240. |
093.11.12 |
廢/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下列方式行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持有股票之投票表決權者,得不受「應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指派本事業人員代表為之」之限制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