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
2211. |
099.10.27 |
廢依據期貨交易法第 72 條第 2 項及期貨商管理規則第 22 條第 3 項規定,修正期貨商調整後淨資本額計算方式及計算表與附表格式
|
行政規則
|
|
2212. |
103.07.31 |
廢依據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四十八條規定,訂定申請設置期貨信託事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或改制為期貨信託事業之許可與許可證照之申請書、聲明書、審查表等相關書件格式。
|
行政規則
|
|
2213. |
103.07.31 |
廢依據期貨商設置標準第五十條規定,訂定申請設置或兼營期貨商許可與許可證照之申請書、聲明書、案件檢查表、名冊等相關書件格式。
|
行政規則
|
|
2214. |
103.07.31 |
廢依據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第三十條規定,訂定申請設置或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許可與許可證照之申請書、聲明書、案件審查表等相關書件格式。
|
行政規則
|
|
2215. |
103.07.31 |
廢依據期貨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十八條規定,訂定申請兼營期貨顧問事業許可與許可證照之申請書、聲明書、案件審查表等相關書件格式。
|
行政規則
|
|
2216. |
103.07.31 |
廢依據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第二十四條規定,訂定期貨商兼營槓桿交易商許可與許可證照之申請書、聲明書、案件審查表等相關書件格式。
|
行政規則
|
|
2217. |
101.03.13 |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及第三十四條規定,指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相關資訊申報系統」為指定申報系統,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一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
2218. |
102.05.21 |
廢依據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銀行資本適足性資訊應揭露事項
|
行政規則
|
|
2219. |
102.05.21 |
依據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銀行為遵循資本適足性監理審查原則應申報資料
|
行政規則
|
|
2220. |
103.09.24 |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核准證券承銷商得辦理財務規劃及諮詢顧問業務及其範圍與應遵循事項。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