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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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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1. |
100.01.28 |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境外基金以外之外國有價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不得於廣播或電視媒體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活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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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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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2. |
100.01.28 |
廢/停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外幣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 及外幣信用違約選擇權(Credit Default Option) 業務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銀行應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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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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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3. |
100.01.28 |
請貴公會督導並轉知所屬會員從事預收款信託業務,應注意確實依說明一辦理,並請貴公會持續與各業主管機關溝通並說明預收款信託與履約保證之不同,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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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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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4. |
100.01.27 |
廢期貨自營商擔任股票選擇權或股票期貨造市者之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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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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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5. |
100.01.26 |
廢/停所詢對貴行所屬集團成員間辦理保兌及相對保證業務於銀行法第32條及33條之適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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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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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6. |
100.01.25 |
核准貴院為本會認定之「銀行業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測驗機構」,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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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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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7. |
100.01.24 |
廢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多重經理人方式管理基金及基金經理人兼管基金之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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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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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8. |
100.01.21 |
廢修正證券商轉投資經本會核准事業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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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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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9. |
100.01.21 |
廢修正證券商投資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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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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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 |
100.01.21 |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一年六月一日台財證(二)字第○一一○九號函、八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台財證(二)字第四八三二○號函、八十三年三月七日台財證(二)字第○○四三二號函、八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台財證(二)字第四一四五三號函、八十五年七月五日台財證(二)字第○二五○六號函及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台財證(二)字第○四八五五號函、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台財證(二)字第○四六八七號函、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台財證(二)字第○四九六五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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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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