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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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1. |
105.02.16 |
有關期貨商管理規則第55條第21款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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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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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2. |
105.02.16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發行之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 ETF )得適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建置之雙幣交易機制,並應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投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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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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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3. |
105.02.16 |
廢/停投資人以其持有之國內上市股票抵繳外國公司依其註冊地國法令發起設立或發行新股之股款,非屬有價證券之買賣,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第 150 條規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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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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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4. |
105.02.17 |
有關貴會所報「信託業以附屬業務之委任方式管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不動產相關問題之建議」一案,復如說明,請轉知會員機構參考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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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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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5. |
105.02.17 |
「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會於中華
民國 105 年 2 月 17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502500671 號令修正發布
施行,茲檢送相關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
照表各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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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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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6. |
105.02.17 |
有關人身保險業依本會於 105 年 2 月 17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502500671 號令發布施行之「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 4條之 1 規定,申請從事負債避險交易之送審程序,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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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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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7. |
105.02.19 |
本局於 105 年 1 月 29 日以保局(綜)字第 10510900483 號函(諒達)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新修正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4 條規定完成告知,為確保保險業履行相關告知義務,以維護當事人之權益,請參考法務部函提示之步驟檢視並履行告知義務。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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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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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8. |
105.02.19 |
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下稱壽險公會)就「保險業內部控
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法令遵循制度條文及本會 103 年 11 月 10 日
金管保財字第 10302507701 號令擬具之問答集、令釋修正建議乙案,請
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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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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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9. |
105.02.19 |
有關期貨交易法第71條第4款、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3條第4款及第29條第21款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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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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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0. |
105.02.26 |
廢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1條規定,訂定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規範,自105年3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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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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