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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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097.03.19 |
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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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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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108.01.24 |
依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暫時停止提撥保護基金,自108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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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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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105.10.31 |
依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暫時停止提撥保護基金,自106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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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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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
105.02.26 |
廢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1條規定,訂定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規範,自105年3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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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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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
105.01.07 |
廢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1條規定,訂定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規範,自105年1月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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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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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
104.08.12 |
廢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1條規定,訂定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規範,自104年8月1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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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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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
104.06.15 |
廢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1條規定,訂定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規範,自104年6月2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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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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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
104.10.15 |
廢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1條規定,訂定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規範,自104年10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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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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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
106.12.25 |
廢依據「銀行法」第74條第4項規定,訂定商業銀行申請轉投資創業投資事業及管理顧問事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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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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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
104.09.16 |
廢依據「銀行法」第74條第4項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第2項第11款規定,訂定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為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金融相關事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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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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