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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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1. |
103.09.17 |
廢/停有關證券商得接受專業機構投資人委託買賣未經核准境外基金乙案,復如說明,並請轉知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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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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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2. |
103.09.18 |
廢核釋財產保險業辦理汽車保險理賠作業,應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8 條第 4 款規定納入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之相關事項,自發布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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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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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3. |
103.09.19 |
廢修正訂定公開發行公司年度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與財務報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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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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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4. |
103.09.22 |
銀行計算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時,海外分行承作之海外房貸案件得適用 35 %風險權數,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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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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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5. |
103.09.22 |
所報修正「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乙案,准予備查,並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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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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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6. |
103.09.23 |
廢/停配合本會 103 年 8 月 8 日修正發布「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檢送外國銀行及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適用上開辦法之說明對照表,及本次修正對照表適用方式之調整說明各一份,請 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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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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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7. |
103.09.24 |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核准證券承銷商得辦理財務規劃及諮詢顧問業務及其範圍與應遵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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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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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8. |
103.09.26 |
廢為配合開放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建置,修正證券商擔任其造市商之造市及避險等交易行為,得不受證券商管理規則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二項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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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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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9. |
103.09.26 |
核釋「信用合作社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有關信用合作社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相關規定,自10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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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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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0. |
103.09.29 |
本會 93 年 7 月 28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31000499 號函、93 年 8月 13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31000512 號函、93 年 11 月 1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38011800 號函、本會銀行局 94 年 5 月 16 日銀局(一)字第 0941000352 號函、95 年 9 月 25 日銀局(一)字第 09510004090 號函及 95 年 12 月 7 日銀局(一)字第 0951000536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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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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