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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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 |
100.02.14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四日台財證七字第○九三○一○六五五二號函及本會九十五年二月十七日金管證七字第○九五○○○八三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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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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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 |
100.02.14 |
廢修正期貨商業務範圍規定,並增訂期貨商從事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交易範圍之限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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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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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 |
100.02.14 |
廢修正期貨商自有資金運用範圍,並增訂期貨商從事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交易範圍之限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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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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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 |
100.02.15 |
茲重申信用卡發卡機構之行銷人員不得於「街頭」(含騎樓)進行行銷,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配合辦理,請 查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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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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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 |
100.02.15 |
有關信用卡收單機構共用信用卡刷卡設備乙案,請轉知各信用卡會員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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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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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6. |
100.02.16 |
廢/停貴會針對本會 96 年 3 月 6 日金管銀(三)字第 09685001530 號令發布之「銀行業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之範圍與適用對象」規範之建議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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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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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 |
100.02.21 |
所詢保險業辦理動產擔保放款應比照銀行得從事之動產擔保業務範圍乙案
,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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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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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 |
100.02.21 |
所報「研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研商『保險以附約方式投保相關消費爭議問題』後續配合措施」會議決議之研復事項乙案,洽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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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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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 |
100.02.22 |
檢送「99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如說明三,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轉送簽證精算人員配合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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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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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 |
100.02.22 |
99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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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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