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
171. |
103.05.13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投資於國內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範圍包括經本會核准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外期貨交易所簽署合作協議,於該國外期貨交易所上市以新臺幣計價之期貨交易契約,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 查照。
|
行政規則
|
|
172. |
103.05.28 |
配合本會證券期貨局 103 年 4 月 1 日「研議如何提升投信形象與協助產業發展」會議決議,發布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7 條第 3 項規定之令乙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
行政規則
|
|
173. |
103.05.28 |
廢有關修正基金投資或交易執行紀錄格式之簽核人員。
|
行政規則
|
|
174. |
103.06.03 |
有關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7條第1項規定之令。
|
行政規則
|
|
175. |
103.06.03 |
有關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5條規定之令。
|
行政規則
|
|
176. |
103.06.03 |
廢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條第7項、第10條第1項及第23條第3項規定之令。
|
行政規則
|
|
177. |
103.06.03 |
本會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四日金管證四字第○九七○○一九二五一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
行政規則
|
|
178. |
103.06.06 |
廢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相關規範。
|
行政規則
|
|
179. |
103.06.12 |
廢同意證券經紀商擔任銷售機構得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令。
|
行政規則
|
|
180. |
103.06.12 |
有關 貴公會研議放寬投信事業相關人員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拒絕提供其從事股票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料時,得以出具聲明書後免為申報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