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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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
099.10.04 |
開放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得投資外國企業來臺第一上市(櫃)公司及第二上市(櫃)公司上市(櫃)前承銷之股票或臺灣存託憑證,以及前揭公司現金增資承銷股票或再次發行之臺灣存託憑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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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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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099.10.06 |
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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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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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
099.10.27 |
釋示內部人行使員工認股權,依證券交易法第 157 條計算歸入利益之取得股票時點及買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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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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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
099.11.03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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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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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
099.11.11 |
廢將外資持有剩餘年限逾一年以上之買賣斷公債部位納入匯入資金 30% 限額計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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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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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
099.11.16 |
內部人因清算公司分派財產而取得之公司股票,應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57 條取得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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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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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
099.11.17 |
廢證券商及證券交易輔助人內部稽核人員進修時數及講習機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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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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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
099.11.17 |
證券商及證券交易輔助人分公司設置內部稽核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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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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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
099.11.18 |
有關證券商以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方式辦理境外基金業務應依規定提存營業保證金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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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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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099.11.25 |
廢止本會九十六年二月六日金管證四字第○九六○○○二四三一一號令、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金管證四字第○九六○○五三六一二號令及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金管證投字第○九九○○一二五一一一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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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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