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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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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3.08.13 |
茲核定所報「信用合作社理事監事及社員代表費用支給標準」第5條修正條文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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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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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8.04.30 |
為處理兩岸金融往來,有關國內金融機構及金融周邊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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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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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6.05.19 |
所詢「臺灣地區銀行對大陸地區之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計算方法說明(下稱計算方法說明)」第四點第四款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在第三地區設立之分支機構」之子公司認定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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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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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5.10.20 |
為持續強化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之控管,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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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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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5.05.19 |
本會 98 年 9 月 1 日金管銀法字第 09810004240 號函及 99 年 11 月 4 日金管銀法字第 0990034009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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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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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5.05.19 |
臺灣地區銀行對大陸地區之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計算方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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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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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5.04.01 |
廢/停為處理兩岸金融往來,有關國內金融機構及金融週邊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相關事宜,請查照並轉知會(社)員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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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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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4.04.23 |
為強化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之控管及風險承擔能力,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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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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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3.09.12 |
廢/停為處理兩岸金融往來,有關國內金融機構及金融週邊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相關事宜,請查照並轉知會(社)員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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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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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3.08.06 |
有關本國銀行辦理「內保外貸」業務計入對大陸地區暴險總額度之疑義乙案,請轉知會員銀行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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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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