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 - 相關服務事業:199 筆

141. 097.06.06 廢/停「債券附買回交易」係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就每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比率保持之資產 行政規則
142. 097.06.06 廢/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基金),為給付受益人買回價金,得運用基金資產向金融機構辦理短期借款 行政規則
143. 097.05.19 廢/停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提存營業保證金之金融機構,應符合之信用評等標準 行政規則
144. 097.05.14 廢/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經營全權委託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配合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及九十七年度稽核計畫 行政規則
145. 097.05.14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所稱本會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標準 其  他
146. 097.05.08 廢/停證券商得以自己名義運用財富管理專戶為客戶執行資產配置申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行政規則
147. 097.03.10 廢/停「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九條規定訂定相關格式 行政規則
148. 097.03.10 請領會計師證書及申請登錄規則 命令
149. 097.03.06 廢/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遵守辦理之事項 行政規則
150. 097.02.18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保本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