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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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 |
104.11.12 |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第5條第1項修正「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保險金額及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為新臺幣六百萬元」,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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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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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 |
104.11.10 |
廢人身保險業各幣別(新臺幣、美元、澳幣、歐元及人民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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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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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3. |
104.11.10 |
廢有關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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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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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4. |
104.11.10 |
廢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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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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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5. |
104.11.10 |
廢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2項及第10條第1項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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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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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6. |
104.11.10 |
配合本會 104 年 11 月 10 日發布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8 條及第 10 條規定之令,請依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遵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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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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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7. |
104.11.09 |
「人身保險業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
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
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
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
人身保險業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
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10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402507421
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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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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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8. |
104.11.09 |
檢送「保險業申請適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60 條之 9
但書專案核准申請書」一份,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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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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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 |
104.11.09 |
檢送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問答集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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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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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 |
104.11.06 |
關於貴公會函報各會員公司於 104 年第 2 季就本會增訂、修正發布之
保險法令或重要函釋(示),於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納入內部控制作業並
納為內部查核項目且辦理查核之具體落實執行情形乙案,復如說明,請查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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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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