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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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1. |
108.11.21 |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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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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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2. |
108.11.20 |
為強化兼營保險經紀業務或保險代理業務之銀行檢核客戶繳交保險費資金來源與該銀行交易往來所提供相關財務資訊具一致性之機制,請貴公會轉知所屬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轉投資之會員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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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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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3. |
108.11.20 |
為加強保險業法令遵循作業,重申保險業辦理債券 ETF 投資,應依「保險業資產管理自律規範」有關有價證券分析、決定、執行及檢討之四大流程規定辦理,並不得有約定相互成交之行為,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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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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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 |
108.11.19 |
「人身保險業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業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19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804955921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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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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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5. |
108.11.19 |
廢「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4條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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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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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 |
108.11.19 |
有關信託業提供機器人理財或智能理財服務(Robo-Advisor)應適用之相關規範一案,請貴會轉知會員機構知悉並依規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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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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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7. |
108.11.18 |
廢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二條規定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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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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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 |
108.11.13 |
銀行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其他金融事業負責人兼任原則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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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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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9. |
108.11.11 |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設立及應遵行事項辦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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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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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 |
108.11.08 |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減少保險招攬爭議,請貴公會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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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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