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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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 |
108.10.30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八六)台財證(五)字第○三五三七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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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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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 |
108.11.01 |
所詢工廠申請設立許可或登記前所承作之廠房放款及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之放款於銀行法第72條之2適用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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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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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3. |
108.11.05 |
為落實客戶個人資料保護,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二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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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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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 |
108.11.08 |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減少保險招攬爭議,請貴公會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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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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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5. |
108.11.08 |
重申為避免發生個人資料外洩致民眾權益受損之情事,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就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應切實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及資料安全維護工作,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保險法第 177 條之 l 第 2項所定本人書面同意方式、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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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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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6. |
108.11.08 |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並確保其得充分知悉保險業提供之訊息,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應確實檢核保戶所留存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不得為招攬之保險業務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且應比對上述聯絡資料是否有相同或集中之異常情形,並應就該等情形主動瞭解及聯繫保戶處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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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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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7. |
108.11.11 |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設立及應遵行事項辦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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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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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 |
108.11.13 |
銀行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其他金融事業負責人兼任原則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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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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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9. |
108.11.18 |
廢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二條規定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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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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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 |
108.11.19 |
有關信託業提供機器人理財或智能理財服務(Robo-Advisor)應適用之相關規範一案,請貴會轉知會員機構知悉並依規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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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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