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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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1. |
103.08.20 |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並使其充分得知保險業提供之訊息,要保書或保險相關文件所記載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住所或居所(聯絡地址)不得為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之營業處所或為招攬之保險業務員之住所或居所,請轉知所屬會員確實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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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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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2. |
103.08.21 |
為利保險業資金參與社會住宅投資,以協助落實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等相關政策目標,現行保險法相關規定已將社會住宅列為保險業之資金運用項目,並訂有相關規定。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於兼顧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益等原則下,積極從事社會住宅相關案件之評估及投資,以創造保險業資金運用及社會發展之雙贏。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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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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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3. |
103.08.21 |
有關本會於 103 年 8 月 1 日以金管證券字第 1030026566 號令,放寬證券商得與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4 條第 2 項所定之專業投資機構於營業處所買賣國外發行之人民幣計價債券乙案,請轉知各會員公司,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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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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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4. |
103.08.21 |
檢送修正後之含新臺幣多幣別基金及外幣計價基金問答集與修正對照表各乙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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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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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5. |
103.08.21 |
核准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開設外幣存款帳戶以公司資本淨值百分之三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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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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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6. |
103.08.22 |
廢放寬證券金融事業自有資金運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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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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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7. |
103.08.25 |
廢OSU對境外客戶辦理業務所適用之法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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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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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8. |
103.08.25 |
廢OSU自營及對境內客戶辦理業務所適用之法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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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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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9. |
103.08.25 |
廢補充釋示本會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八日金管證券字第一○三○○○三二四四三號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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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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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0. |
103.08.26 |
有關規範財產保險業得以取具足資證明要保人投保意願之相關證據取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於要保書簽章之業務,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29 日以金管保產字第 1030252579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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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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