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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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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1. |
102.04.30 |
非公開發行銀行及外國銀行在臺分行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應參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9 條之 1 規定,按季於網站公布財務業務資訊。但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得免公布其中之資本適足性(格式 J)、轉投資事業(格式 M)及持股前十名股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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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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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2. |
102.04.30 |
廢銀行應按季公布重要財務業務資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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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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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3. |
102.04.30 |
有關 貴公會建請免再檢視彙報各會員公司於傳統型保單簡介揭露相關附加費用資訊之辦理情形乙案,同意依所請辦理,並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依相關規定辦理檢視,及納入內控內稽制度切實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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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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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4. |
102.05.01 |
所詢銀行業及金融控股公司建置「利害關係人資料庫」、「子公司業務及客戶資料庫」,所涉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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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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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5. |
102.05.03 |
關於貴公會與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簡稱壽險公會)研提符合「留愛不留債」精神之一般保險商品合理準備期間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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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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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6. |
102.05.03 |
廢止本會一百零二年三月一日金管保財字第一○二○二五○二五二三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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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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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7. |
102.05.03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3 年 3 月 25 日台財證法字第 0930001223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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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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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8. |
102.05.03 |
修正「證券期貨業赴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申請書」,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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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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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9. |
102.05.09 |
財政部金融局 85 年 5 月 21 日台融局(五)字第 8552148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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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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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0. |
102.05.09 |
請轉知所屬會員應確實依規定將受要保人委託代繳之保險費或代收要保人繳納之保險費「全額」直接解繳予保險業,未符上開規定者,保險法第 167 條之 2 訂有相關裁處之規定,請 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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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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