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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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1. |
105.03.23 |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之以外幣收付之財產保險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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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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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2. |
113.04.09 |
保險業辦理出借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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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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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3. |
103.02.19 |
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19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30250126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電子檔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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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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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4. |
101.11.23 |
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3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10251668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電子檔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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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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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5. |
100.02.24 |
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0 年 2 月 24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002502291 號令修正發布,本會 98 年 3 月 31 日金管保一字第 09802504011 號令自同日廢止。檢送發布令電子檔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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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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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6. |
104.12.08 |
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之解
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8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402
50721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電子檔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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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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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7. |
098.03.31 |
廢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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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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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8. |
101.05.28 |
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境外基金應辦理充分瞭解產品之相關作業規範,業經本會於 101 年 5 月 28 日金管保理字第 10102009141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 101 年 7 月 1 日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應將該規範納入保險商品銷售作業之內部控制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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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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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9. |
101.05.28 |
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境外基金應辦理充分瞭解產品之相關作業規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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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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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0. |
095.11.06 |
廢/停保險業銷售各種保險商品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 2 條 及第 15 條規定方式完成保險商品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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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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